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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08年度继续开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争做贡...
时间:2011-12-31 19:18:38来源:作者:


关于在2008年度继续开展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争做贡献”活动及做好评选工作的通知

供销直党字[2008]9号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非常关键的一年。为了坚持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完成总社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各项任务,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按照总社党组的要求,根据直属机关2008年党建工作要点,决定在直属机关继续开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争做贡献”活动。为了使活动健康和富有成效地开展,继续进行评选“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争做贡献”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争做贡献”活动中,贯彻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总体布局和 “一条主线、五个重点、一个目标、六项任务”的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总社的中心工作,围绕直属机关2008年党建工作要点提出的任务,全面推进直属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发挥群众组织作用、促进和谐、转变作风、争创一流业绩、推动发展等情况。


  二、评选机构
  为了高质量地开展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争做贡献”活动中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直属机关党委成立考评领导小组。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委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直属机委党委办公室承担考核评选的具体工作。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的考评工作,由离退休干部部党委结合离退休党组织和党员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并负责进行考评,评选出的先进纳入总社直属机关统一表彰。


  三、评选条件和办法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评选条件:组织党员和群众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组织健全,班子团结,重视加强自身建设,锐意改革,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模范作用好。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反腐倡廉建设及各项业务工作中成绩显著。党建工作能紧紧围绕供销社改革和发展的大局以及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凝聚力量,发挥作用。并善于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新时期党建工作新路子,坚持科学性、群众性、实践性、针对性相统一的原则,创造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党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2.评选办法: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在对一年工作严格考核的基础上,采取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统一考核、综合评价的措施,把定性和定量、基层自查与上级检查、党内考核与群众评议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总社直属机关党建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推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争做贡献”活动的健康发展,促进直属机关党建工作总体目标的实现。具体办法如下:
  (1)党组织自查自荐。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对活动的开展及落实的情况进行自查打分,并将党建工作总结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按规定时间报直属机关党委。不报党建工作总结,此项得分为零。不报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视同放弃评选。
  (2)直属机关党委日常考核。直属机关党委对各单位党组织日常开展党建工作情况、落实直属机关党委决定决议情况、参加直属机关党委开展的活动和工作组织的情况、报送党建信息的数量和质量等进行日常考核。
  (3)考核小组检查。从12月中下旬开始,考评领导小组将派出考核小组与有关部局的业务考核统一进行。采取走访、座谈、查阅有关原始记录、资料等多种方式,对党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及各单位一年工作业绩情况进行考核。检查结束后,考核小组要计算出各基层党组织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计算公式为:党组织自查得分×15%+直属机关党委日常考核得分×35%+考核小组检查得分×50%),并按应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名额数报考评领导小组。
  (4)考评领导小组审定。考评领导小组根据以上考评结果,进行审定,确定先进基层党组织并公示。
  (二)优秀共产党员
  1.评选条件:(1)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总社确定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六条基本要求,始终保持先进性。(2)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做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3)带头执行总社理事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立足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努力钻研本职业务,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为推动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做出了贡献。(4)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群众威信高。
  2.评选办法:各单位党组织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提出推荐评选对象。优秀共产党员按本单位党员总数的2%推荐,50名以下的党支部可推荐1名(其中离退休干部部在职党员可推荐1名,离退休党员可推荐4名)。考评领导小组根据被推荐对象的现实表现和事迹材料择优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并公示。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评选条件:(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做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2)热爱党务工作,紧紧围绕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心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为推进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3)党性强,作风正,廉洁奉公,感召力和表率作用强。(4)无私奉献,任劳任怨,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作用,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2.评选办法: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由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考评领导小组根据被推荐对象的现实表现和事迹材料择优评选出优秀党务工作者并公示。


  五、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争做贡献”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行动起来,在活动中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促进本单位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激发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总社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抓好活动的基础工作。各单位党组织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活动。涉及到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要认真做好记录,建立起原始档案。
  
  
  附表:1. 2008年度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考核细则
                  2. 2008年度企业、事业、社团先进基层党组织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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