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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家用电器“召回制”何时落地?
时间:1970-01-01 08:00:00来源:作者: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日前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了召回报告,决定自3月9日起,在中国大陆地区召回2010年7月1日到2011年12月6日之间出售的ThinkCentreM90XXz(X包括从0到9的数字)台式一体机电脑,涉及数量约12338台。如此大规模的召回处理,在国内电脑行业为数不多。

“召回”电脑将上门处理

本次召回的原因是对象产品所使用的电源组件,在110伏低电压环境下,偶然情况下会出现电源故障,引起产品外壳过热甚至起火。联想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的产品电源进行免费更换,以消除上述问题。不难发现,联想此次召回产品范围主要在海外市场。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已表示,由于存在过热导致起火风险,联想同意在全球召回50500台台式机。

昨天,记者登录联想官网,看到声明中提到,虽然在中国大陆地区220V电压环境下未发现上述故障现象,但经查明,2010年7月1日到2011年12月6日之间出货的部分M90XXz系列产品使用了和M90z相同规格的电源。因此联想在中国大陆地区同步启动了对该部分受到影响的M90XXz系列产品的召回行动。

随后记者致电联想服务热线,客服人员告知:经查询确认用户电脑序列号在产品召回之列的,联想公司将派工作人员上门现场处理,无需用户搬运电脑。

理性看待厂商“召回”行动

近年来,家电“质量门”事件频传,但在召回问题的处理上,却做法不一。有人指出,国内家电产品召回制度的难产,让家电厂商们面对质量事件行动各异,也让部分厂商感觉有空子可钻,并给国内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家电产品带来了诸多隐患。

事实上,早在2010年7月2日,有关部门就已经发布《家用电器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家用电器生产者在我国境内的召回措施需与境外相当。未按规定实施召回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意见稿一发布就受到了众多业内人士的关注。有制造商担心召回标准仍不够明确,需要进一步的政策说明。也有业内专家称3万元的拟定罚款数额太低,不足以达到惩戒的作用。不过时至今日,该制度仍然尚未正式实行。

杭州家电协会有关专家表示,召回制度的尽快确立,是消费市场走向成熟的一种表现。对于企业而言,主动召回行动不但有利于更加严格规范产品质量,提高竞争力,同时还是企业主动承担责任的一种表现,对于提高品牌美誉度有正面作用。而对消费者来说,理性看待厂商的召回行动,则是消费心态日趋成熟的表现,有利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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