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 旗下网站·中国政府类农业百强网站!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各地传鸿 -> 家电以旧换新回收指导价出台
家电以旧换新回收指导价出台
时间:1970-01-01 08:00:00来源:作者:
本报讯 省物价局昨天出台家电以旧换新废旧家电回收指导价格。
据介绍,21英寸及以下电视机回收价格为20-40元,25、29英寸及以上的回收价为50-100元。背投或液晶电视32英寸上下的回收价为55-80元。电脑台式机60-100元,笔记本20-30元,洗衣机80-100元,电冰箱50-80元,空调则视种类和设备是否齐全从60到500元等。
省物价局要求,不得故意抬高售价以抵消补贴;对参加“以旧换新”的消费者和其他消费者,购买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和同一型号的家电产品,销售企业应实行相同的销售价格,并按新家电实际售价减去补贴金额后销售给消费者;中标的家电销售企业应按规定实行明码实价,在销售场所向消费者公示“以旧换新”家电产品的规格、型号和价格,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郑哲 燕志华)


>>相关信息
对本文的评论

评论

验 证 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表  情: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