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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部署首个消费促进月 将于4月启动
时间:1970-01-01 08:00:00来源:作者:

商务部消息,2012年清明节至劳动节期间(4月2日-5月4日),商务部将部署我国首个消费促进月活动。

在商务部近日印发的《关于开展2012年消费促进活动的通知》中指出,扩大消费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也是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保持我国经济平稳增长的重要举措。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对引导消费,开拓市场,调整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促消费活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大型流通企业的积极性,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安全进行。

《通知》提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促消费活动的指导,开展促消费活动调研,摸清基本情况,统筹组织安排。结合节假日和传统节庆活动,根据当地消费升级特点、产业发展优势、地方文化风俗特色等,因地制宜地组织策划一批上水平、上档次、上台阶的大型主题促消费活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广泛参与,群策群力,多层面、多途径、多形式促进消费持续增长。

《通知》要求,各项促消费活动要以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为目标,以倡导诚信兴商理念为主线,以扩大消费规模、促进消费升级为基础,以促进便利消费、实惠消费、热点消费、循环消费、安全消费为重点,以开展节庆活动为载体,营造全国范围上下联动的促消费氛围。同时,要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深入挖掘文化内涵,丰富文化创意商品,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加强促销活动安全管理,完善促销安全预案,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要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大对促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行为,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12年消费促进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十二五”时期做好扩大消费工作的意见》(商运发[2011]381号),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节庆文化,树立以文明、健康、可持续为核心的科学消费观,推动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商业文化建设,进一步扩大消费,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现就2012年促消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促消费的重要意义

扩大消费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也是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保持我国经济平稳增长的重要举措。2012年,世界经济不确定因素增多,扩大内需任务艰巨。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对引导消费,开拓市场,调整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促消费活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农业、文化、人民银行、工商、质检、旅游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大型流通企业的积极性,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安全进行。

二、突出促消费活动主题

各项促消费活动要以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为目标,以倡导诚信兴商理念为主线,以扩大消费规模、促进消费升级为基础,以促进便利消费、实惠消费、热点消费、循环消费、安全消费为重点,以开展节庆活动为载体,营造全国范围上下联动的促消费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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