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参合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减轻参合人员的医疗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大连瓦房店市决定对2011年度重大患重大疾病治疗的参合人员实行大病医疗补助。这次补助范围是2011年度住院和门诊大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5万元以上的参合农民,按其个人负担部分的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2万元。据统计,共对231人补助1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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