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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青山湖区新农村建设再上新台阶
时间:1970-01-01 08:00:00来源:作者:贝宜可

  青山湖区进一步创新思路、加大投入,新农村建设再上新台阶。

  全区上下积极发掘新农村建设的内生动力,实行了“四统一”工作法(统一工作安排、统一项目推进时间、统一项目补助资金、统一检查验收)、“末位推进、首位评先”激励法、村点选择“九步法”等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了《关于在青山湖区开展新农村建设示范(达标)试点村创评活动、进一步巩固新农村建设成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新农村建设制度,坚持了“规划先行”、“农民自愿”、“欠发达地区优先”、“点线面相结合”等多项原则,做到了点上有特色,线上有规模,面上有基础。

  同时,青山湖区还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实施“三清三改”。截至目前,全区35个新农村点共投入资金2506万元,拆除畜禽栏、旱厕及破烂建筑等4700余平米;完成道路建设55.51千米;铺设下水管道17000米;改水1852户,完成100%,改厕1784户,完成96%;栽种各类乔灌木3万多株。基本实现了用干净水、上卫生厕、烧液化气,家家通电视、户户有电话、村村能上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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